本报讯 (通讯员 张鹤)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通过少量缴费,即可享受住院补偿、大病救助、免费体检等服务,然而,当突遭意外伤害时,相关医疗费用仍不能报销。日前,宁波北仑区梅山乡1.3万多新农合参合农民获得了4.367亿元意外险保障,梅山乡也由此成为宁波首个为新农合参合农民提供意外伤害保险的乡镇。
为此,梅山乡政府建立了专项资金为村民投保,村民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死亡或致残、意外伤害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及疾病死亡补贴,由中国人寿北仑支公司按规定给付。
根据保险条款,今后梅山乡新农合参合农民发生意外伤害时,可就近到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就医住院(急救除外),医疗费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待住院终结出院时,凭原始票据等所需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