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袁卫 俞廷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日前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将于8月启动,年内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实施办法正在制订过程中,我省也将在国家公布相关政策后出台实施细则。
6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明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我省的新农保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下半年以来,杭州、嘉兴、宁波、绍兴等市从实际出发,在努力做好城镇社会保险工作的同时,注重探索、大胆实践,相继出台新农保实施办法,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把养老保障进一步延伸到农村,率先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的新农保制度。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有杭州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宁波的北仑、镇海、余姚、慈溪、奉化以及德清、义乌等27个市、县(市、区)出台了新农保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保人数达64.1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