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周刊

“开胸验肺”敲响职业病防治警钟

  河南省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因为从事有害作业3年多,怀疑自己患了“尘肺病”而求医。当郑州、北京多家大医院都诊断他的确是“尘肺”,而决定其命运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只认定“肺结核”,他多方求助无门,被逼做出了“开胸验肺”之举。
  让他稍感安慰的是,日前,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再次进行会诊,明确诊断为“尘肺病Ⅲ期”,被认定为工伤,并已申请伤残鉴定。
  “我不是为了赔偿才打开自己的胸进行肺部活检,只是为了自己的权益,为了自己有一条正确的治疗之路。”张海超表示。
  “虽然出台了很多的条例,也出台了《职业病防治法》,但是政府的投入不足,没有进行普查,现在企业只顾赚钱,保障职工的健康不够。如果去查的话,当地政府还有保护,不让检查,让我们很难做。”一名基层卫生监督人员说。
  日前,卫生部重申,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的,卫生部门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作出诊断或者鉴定结论。(摘自《第一财经日报》、《工人日报》马晓华等/文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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