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8日,淳安千岛湖坪山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值勤人员截获一车雪松。经查验,该车载有雪松23株,货主为南京市浦口区永宁镇伏兴村的王某,他将雪松从安徽滁州市运至千岛湖经济开发区坪山工业园区,用于人行道绿化。货主调入前未按《植物检疫条例》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事先征得调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的规定,属违法运输。森检执法人员依据规定,作出了没收并销毁货物的行政处罚。
启示:本案告诉我们,任何单位或个人调运森林植物产品,必须遵守植物检疫条例的相关规定,规范调运行为,否则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