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农机

农机合作社发展迎来新机遇

  前不久,农业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发展原则和扶持措施。《意见》指出,到2015年,要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大幅度增加、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化服务程度显著提高、效益更加明显等目标,充分显现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影响力、带动力。
  农业部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措施。协调落实对跨区作业的农机免收道路通行费,对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服务项目免征所得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除登记及审检费等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减免农机专业合作社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费用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等费用,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实行优先补贴、多购多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累加补贴。多渠道争取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强化合作社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种农机化发展和建设项目,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科技研究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资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步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集体入股、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布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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