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多制约农村农业发展的因素中,资金瓶颈依然是最主要的问题之一。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大力倡导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力地扩大了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使得农户贷款不再如过去那么难。以村镇银行为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必将极大推进新农村建设。但村镇银行也要防止出现“新瓶装旧酒”的情况。
目前,我国的村镇银行已经超过了100多家,既有农行、建行、交行等中资银行发起,也有汇丰、渣打银行等外资银行发起建立的。较之涉农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要发挥优势,就不能是上述机构的复制品,必须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和特点,否则就会失去生存空间。但从目前运作的村镇银行来看,还存在服务对象偏离“三农”的现象,理由是先要生存,然后才能服务“三农”。随着村镇银行的数量越来越多,其业务定位应该明确,是对大型银行和合作金融的“缝隙”空间的重要补充。要保持村镇银行的本色,明确其主要职能还是为农户服务,这个方向不能动摇,否则,村镇银行就失去其成立的意义。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 董玉华/文 200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