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道德法制

1万元真钱“吃”进100万元假币

湖南“老大哥”一分钱没出手就栽了

  为求一夜暴富,在宁海打工的3个湖南籍农民工居然想以贩卖假币生财。他们用1万元血汗钱购买了100万元假币,结果一张假币都没来得及用出去,便被警方抓牢。日前,3人因购买、运输假币罪分别被宁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13年和8年。
  刘某、汪某和唐某3人是老乡,均来自湖南省道县寿雁镇,在宁海县打工,其中以年近六旬的汪某为“老大哥”。2009年10月的一天,3人正抱怨打工辛苦劳累,赚钱又少,商量着做点小生意时,“老大哥”说他有门路赚钱。“我们缺的不就是人民币吗,这玩意儿我在行,我有上家,可以在广东进到货……”“老大哥”一边喝着酒,一边炫耀着自已的本事。原来,“老大哥”于2008年因犯出售假币罪被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09年3月底刑满释放,可是出来还不到半年,他又打算重操旧业。
  3人一拍即合,立即筹集了1万元“货款”。2009年10月14日,刘某赴深圳找上家提货,共换得100万元假币。随后,他带着这些假币搭乘长途客车返回了宁海。
  岂料,宁海警方早已接到广东方面的线索,10月15日凌晨5时许,刘某刚抵达宁海车站,就被部署在车站的民警抓获。此后,警方顺藤摸瓜,将汪某、唐某抓获。
(金霖萍 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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