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出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规定:对初创的小企业,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申请注册资本为3万元,可在两年内分期出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政策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自主创业企业以股权出资融资;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允许高校毕业生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政策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持证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黄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