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安徽省宿松县一些个体经营者陆续接到县公安局孚玉镇派出所的电话。电话要求这些个体经营者交500元钱,名义是赞助费。工作人员称,这是一种长远的感情投资。“赞助费”到底是什么费?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交了赞助费,做生意就能踏实,就可以保平安,而如果不交的话,则后果自负。这样的“赞助费”难道不是一种行政乱收费吗?“孚玉镇派出所”对商户随意收取赞助费,并美其名曰长期感情投资,权力几乎不受约束,被管理者也不敢言。而在收完“赞助费”后,除了保交费者一方平安,会不会对其一些违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要彻底整治行政乱收费,归根到底还是要从立法和行政的层面着手,规范行政乱收费背后的权力之手,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力度。唯有多管齐下,建立健全权力监管与制约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各类乱收费现象,在更大程度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摘自《西安晚报》 廖水南/文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