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财政部推进县乡财政专项支出公开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大县乡级财政专项支出的公开力度作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意见》中编制了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对于家电下乡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等45类财政专项资金编制了公开序号,并具体规定乡镇级财政应重点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政策、资金来源的比例或数额、发放标准和发放形式,并要求突出到人和项目的分配结果。
  对于“分配到人”的财政专项支出,《意见》规定财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社区公示栏等形式将分配到人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详细公开,以方便公众查询。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主任曾康华表示,选择在此时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的公开进度亦有时机上的考虑,特别是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加大农村水利设施的建设力度,而这部分支出责任主要落在基层财政,因此《意见》大大提高了基层财政对其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的要求。“这是从‘民生财政’向‘民主财政’的进一步提高,”曾康华表示,“中央和省级的财政信息公开固然重要,但基层财政信息的透明化才是提高民主监督和政府执政能力的关键。”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郭一信/文 201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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