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产业

淳安推广“十天养蚕法”

养蚕效益明显提高

  淳安县通过去年试点“十天养蚕法”,养蚕效益明显提高。
  所谓的“十天养蚕法”,即通过对小蚕和大蚕进行分开饲养,小蚕集中由养蚕能手养至四龄,大蚕分给各养蚕户饲养。每期蚕在蚕农家中饲养时间仅十天左右,既有效提高小蚕饲养水平,又可以降低养蚕风险。据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统计,2010年该县共有“十天养蚕法”标准化示范点25个、一般示范点152个,涉及蚕农1959户,共饲养蚕种6000张。通过采用“十天养蚕法”,小蚕发育齐一、体质强健,大蚕不易发病,张产高、茧质好,经济效益明显。梓桐镇杏富村杏坡自然村去年共有45户加入“十天养蚕法”,饲养蚕种290张,张产达到84.8斤、张种茧款收入1491元,比全县平均水平张产高13.6斤、张种茧款收入高267元。
  今年,淳安县茧丝绸总公司在县政府鼓励政策的基础上,配套出台相关补助措施,鼓励推广“十天养蚕法”,其中,给予标准示范点每张蚕种补助小蚕饲养费80元,一般示范点每张蚕种补助小蚕饲养费30元。实施“十天养蚕法”的蚕农,在规定时间内把蚕茧投售到指定茧站的,每50公斤上茧可获奖金50元。标准示范点添置叠放式木框、电子加温器等可获得一次性补助。年终,县茧丝绸总公司将对10%成效显著的标准示范点予以授牌并给予2000元奖励。 淳 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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