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染色馒头”事件遭曝后,再次增强了公众对保卫“餐桌安全”的紧迫感。很显然,在一些不良商家那里,利益已成为他们唯一追逐的目标,良知和道德底线早已跌到了地下室。然而,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徒有道德谴责无济于事,还必须从制度建设层面着手。
按照常理,食品安全问题应该是有关部门监管的重中之重,然而,一次又一次的食品安全事故却在以无可争议的事实证明,监管工作仍存在较大问题。不法商家正是利用了诸多漏洞,以或者“无畏”或者侥幸的心态赚取了大量的黑心钱。
媒体报道称,据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知道在玉米馒头制作过程中添加色素属于违规操作,但他们总是有办法将监管工作消弭于无形。“他们来检查,我们就把东西拿到办公室给他们检查,不让他们去车间。他们一来我们就把车间的门关上,不让他们进去。”这种应对之法实在称不上“高明”,而且,与其说是监管漏洞,不如说明监管者责任心不强,失职渎职。至于说内中是否有猫腻,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有待相关方面调查。
打造食品安全,监管者责任心需要加强,监管漏洞需要堵塞,对监管人员的问责和对不良商家的惩处更应从严从重。舆论普遍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监管不严屡见不鲜,与处罚太轻、问责不严大有关系,以至于监管人员和不良商家有恃无恐。因此,有必要一方面严惩失职渎职人员,另一方面严罚不良商家,并开辟消费者对不良商家的民事诉讼索赔绿色通道,让制假制劣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光靠政府部门的监管力量还不够,还有必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可以培育和壮大民间组织,让一些有责任感的专家和学者参与其中,以更专业的眼光帮助民众紧盯食品各个领域,作为政府监管制度的有益补充。双翼齐飞,让我们的餐桌多一层保护。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易艳刚/文201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