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

农民的利益就应是政府的利益

  日前有媒体报道,由于广东汕尾陆丰市行政新区建设将一条主要的灌溉水渠拦腰截断,周边上千亩水稻栽种出现困难。一方面是城市建设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却出现了农民种田难和失地农民问题,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应当追问的是,当地是在帮助农民增产增收,还是在与农民争夺本属于农民的利益?
  城市要发展,城市的面貌必须得到改变,城市的质量必须得到提升,这样的施政思路并未错,但如果出现政府机关像欧洲、乡村贫瘠如非洲的情况,以城市发展辐射农村发展的思路是不是出现了一些偏差?陆丰为了修建机关大楼而贸然截断十分重要的一条灌溉水渠,导致部分农民不得不打井取水灌溉田地,这是在为农民利益着想还是在给农民添堵?
  农民的利益就是政府的利益。只要农民的利益符合公共利益的标准,符合公共财政阳光普照的方向,就必须给予这个利益以制度保障、财政保障。
  一个地方政府值得人们尊重,不是因为政府机关大楼鳞次栉比,而是这个政府是不是已转型为公共服务型政府,这才是现代政府的风骨。
(摘自《南方日报》 评论员文章2011年4月8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