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机局制订并下发了《浙江省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规范(试行)》,对农机化示范县(市、区)、示范镇(乡、街道)建设和重点推广的农机化技术作出了明确规定。
《规范》指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将结合“两区”建设同步推进,为“两区”建设提供较好的技物保障。在示范区内,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的培育,建有一批区域性农机育苗中心、烘干中心、维修中心,农机社会化服务率达到60%以上。以特色主导产业为主的产区,将因地制宜实施推进主导产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工程,关键作业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50%以上。
农机化示范镇(乡、街道)建设单位,至少有1个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综合农机服务组织,能满足区域内农机作业、维修等服务需要,农机社会化服务率达75%以上。以粮油生产为主的乡镇,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以上,有1个季育秧能力3000亩以上的智能化育秧中心、2个季育秧能力1000亩以上规格化育秧中心。油菜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5%以上,其中油菜机收水平达55%以上。
此外,《规范》还明确了农机化示范县(市、区)和示范镇(乡、街道)在建设中需要重点推广的农机化技术,范围涉及蔬菜、茶叶、水产等我省十大主导产业和粮油产业。
龙 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