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1版:农机化

瑞安探索农机抵押贷款

单价5万元以上农机具可做抵押

  近年来,在土地流转等政策的推动下,规模型农业日益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大户对资金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以农机具做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的筹资方式,成为各地探索的重点之一。
  近日,瑞安市农业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瑞安农村合作银行日前联出台了《瑞安市大中型农业机械抵押贷款管理办法》,首次面向从事种植业、农机作业等纯农业类行业的自然人及经济组织,推出以借款人所拥有的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为抵押担保的新颖贷款方式,以满足农户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办法》规定,可以提供抵押担保的大中型农业机械包括近三年购置的纯农田作业大中型拖拉机(50匹马力以上)、联合收割机、高速插秧机、粮食烘干机和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单机价格5万元以上的其他农机具。贷款用途仅限于农业生产经营及农机具再购买中的资金需求。
  在贷款额度上,根据借款人合理的资金需求、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收入情况、自有资金投入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单一农机具抵押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机具评估价格(扣除补贴资金外)的一定比率,即第一年初抵押率为50%,第二年初抵押率为40%,第三年初抵押率为30%。贷款利率最低可按同类贷款利率下浮10%执行,贷款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据瑞安市农业局有关人士介绍,大户在申请大中型农业机械抵押贷款时,需先由该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总站初审并出具《大中型农业机械抵押贷款推荐表》,再由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借款人的抵押登记,最后由瑞安农村合作银行各支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调查核实,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签订借款合同。
陈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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