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国资委释疑央企巨额红利去向

  去年,所有中央企业利润总额为11315亿元。然而,央企去年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仅有数百亿元。人们不禁要问,剩下的利润都用在哪了呢?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为11315亿元,这笔钱的分配大体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上缴所得税25%,约2825亿元,税后净利润为8490亿元。第二,归属少数股东约25%,约2869亿元。由于多数中央企业主业资产或主要子公司实现了股权多元化,许多都是上市公司,这25%应归属少数股东,所以属于国有股东的净利润为5621亿元。第三,企业法定留存约25%。第四,最后剩下的25%才是母公司可以支配的利润,约为2800亿元。
  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后,央企仍结余2000多亿元,这些钱又是怎么用的呢?
  这位负责人表示,主要用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扩大再生产。中央企业担负着国家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重任,所需固定资产投资巨大。二是弥补国有资本金投入不足。目前半数以上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超过65%。三是解决企业历史负担。近年来,国有企业承担了企业办社会、冗员安置、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负担等巨额费用,仅厂办大集体人员安置就需要1000亿元左右;截至2009年底,中央企业共有离退休人员近500万人,每年负担的离退休统筹外费用近400亿元。四是科技创新方面投入。中央企业在推进国家重点科技专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也需要投入。可以说,这2000多亿元基本都用在了企业改革发展方面。
(摘自《半月谈》 201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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