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2版:农机化

今年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在即

我省获首批中央资金2.8亿元

  □本报记者 俞廷尚
  本报讯 记者从省农机局获悉,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意见和补贴产品目录即将出台,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的首批2.8亿元补贴资金将于近期按计划拨付各实施县。省农机局在近期陆续启动了政策实施前的各项工作,努力确保该项惠农政策顺利实施。
  近日,省农机局已开始受理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工作。已列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2012-2014年度浙江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补充目录》的产品,均可申报今年我省的补贴目录。
  省农机局特别提醒申报企业,通用类产品纸质材料须在1月12日前寄达省农机局,申报企业无需派人前往接收地点。非通用类产品材料的接收时间为1月10日至1月12日,地点为杭州市凯旋路451号杭州戴斯大酒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申报均不受理。
  省农机局还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农机管理部门严格执行补贴资金总量控制原则,各地原则上不得在实施意见出台前进行申请审批,未经属地农机管理部门审批购买的机具,不得享受补贴。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属地内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管理,严格执行补贴机具先申请后购买的规定,严禁出现先销售后补办手续现象,尤其是要注意生产季节性较强的农机产品(如茶叶加工机械等)销售情况,因违反操作程序而造成的损失由经销商或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为规范实施好2012年的购机补贴政策,省农机局还特别指出,今年,微灌设备、水帘降温设备、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和设施农业钢架大棚由生产企业直接销售,其他所有列入我省补贴目录的产品均由经销商销售,不允许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省农机局还要求各地农机经销商根据《浙江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资质条件》向属地农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资质条件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初审意见并于1月12日前上报省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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