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食品药品安全

我省检查民工子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通讯员 汪建强 本报记者 郑慧玲
  本报讯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工子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据悉,开展此次专项检查,是为了进一步落实民工子弟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民工子弟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这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民工子弟学校食堂资质证明,食用油、猪肉等大宗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从业人员体检培训,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和采购使用地沟油及来路不明食用油、无检验合格证明及病死猪肉等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追踪复查、督促指导,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