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买粽盗林”,应有社会良心罚单
——据《潇湘晨报》报道,6月11日上午10点,湖南永州市江永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承包的杉树林里,有人正在盗伐树木。接警后,该局刑侦队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让办案民警震惊的是,违法嫌疑人竟是一位72岁的老人。眼看端午将至,想着为孙子买些粽子尝尝,这位赵姓大爷不惜铤而走险,盗伐林木。老人的遭遇得到了杉树林承包人的谅解,民警依法免除了对赵大爷的处罚,并拿出200元钱塞到赵大爷手里。
一个72岁的老人,或许一生都没有偷过别人的东西,但为了给孙子尝尝粽子味道,而晚节不保,去盗伐林木,这是多么沉重的一幕。老人的行为自然是违法了,但既然得到了杉树林承包人的谅解,而且在不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情况下,民警对其免除处罚,这是很人性化的做法。民警拿出200元救助老人,更是“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的道德救赎。应该说,“留守老人”照顾“留守儿童”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较为普遍,他们非常需要制度“阳光”的照射。
村妇在家分娩办出生证须做“亲子鉴定”折射了啥
——据《南国早报》报道,广西隆安县那桐镇大滕村村民李先生的女儿是在家里的出生的,今年已7岁,他去医院想为女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医院表示,李先生必须先做亲子鉴定证实两人为父女关系。而一次亲子鉴定,最少要花3000余元。在南宁(隆安隶属南宁管辖)周边县的偏远村落,不少村民遭遇着和李先生一样的困惑。
应该说,对在家分娩要做“亲子鉴定”也不是故意刁难。因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是婴儿办理入户、入学等必不可少的法律证件,若不严格控制这一证明开具的条件,将会给一些非法买卖婴儿的人可乘之机。
规定要执行,但村民的难处却不能忽视。据了解,现在的政策也更加人性化了——孕妇在家分娩,医院也可以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但前提是生产时必须立即上报当地卫生院或医院,让专业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母婴产后护理和作为见证人”。
像前文所说的这种情况,在笔者看来,可以有“两全其美”的办法。一种是联系当时在场的人,能够证明孩子是在家里分娩的,不妨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另一种是减轻“亲子鉴定”的费用,让村民支付一小部分,其余部分,医院减免一些,政府补贴一些。其实,最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提升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给孩子的出生提供一个安全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