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食品药品安全

台州宣判一起非法经营药品大案

  日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药品案,被告人程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药品“舒筋健腰丸”和“桂龙药膏”,涉案金额近500万元,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当庭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万元,对非法财物(60万元人民加货值139万的药品)予以追缴。
  据悉,2012年12月,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上述两种药品销售方式可疑,可能存在无证经营行为。经过深入调查,该局发现程某通过媒体发布广告虚假宣传涉案药品,并雇业务员向顾客、药店送货,已有20多家药店向程某非法购进“舒筋健腰丸”和“桂龙药膏”。
  2013年1月,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封了程某在该市椒江区江滨大厦的非法经营药品窝点,现场查获“舒筋健腰丸”和“桂龙药膏”等药品货值139万元,同时查获了大量非法经营药品的财务凭证。根据程某购销药品记录和现货药品测算,该案涉案金额近500万元。
台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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