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市金华火腿”证明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在此之前,金华火腿在2003年获准依法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007年“金华市金华火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2008年“金华火腿腌制技艺”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2013年“金华两头乌猪”被认定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金华市对“金华两头乌猪”和“金华火腿”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已实施防伪编码进行统一编号等措施,正宗的“金华两头乌猪”和“金华火腿”可凭此验明正身。另外,正宗“金华火腿”腿上有印(标有“原产地保护”的皮印),脚上还套着脚圈。
“金华两头乌猪”和“金华火腿”作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不但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且品牌形象大幅度提高,更加有利于发挥出地域特色资源优势,有利于提高产品附加值,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金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