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公布

全省人均耕地0.56亩 约为全国的三分之一

  □本报记者 徐琳
  本报讯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以下简称《公报》)。统计数据显示,全省耕地面积比1996年一次调查时净减少207.98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从0.72亩下降到0.56亩,约为全国人均耕地1.52亩的三分之一,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795亩的警戒线。
  二次调查于2007年开始,历时三年,全面查清了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根据《公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全省耕地2980.03万亩,占18.83%;园地943.52万亩,占5.96%;林地8530.94万亩,占53.91%;草地155.76万亩,占0.9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33.49万亩,占8.43%;交通运输用地319.07万亩,占2.0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89.53万亩,占8.15%;其他土地273.53万亩,占1.73%。全省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耕地2298.10万亩,占77.12%;无灌溉设施的耕地681.93万亩,占22.88%。
  与1996年一次调查相比,全省水田净减少132.72万亩,旱地净减少75.26万亩。平原优质耕地(大部分为水田)逐渐减少,坡度小于 2度的耕地减少318.55万亩,而补充耕地大多属于坡耕地范畴(大部分为旱地),坡度 2~25度的耕地增加了206.28万亩。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表示,我省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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