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儿童遭性侵案频发,仅9月份以来就曝出多起引起全国关注的重大案件。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自去年5月至今年5月,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恶性案件就高达192起,平均1.9天曝光一起,其中教师涉案就达42起。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研究显示,超过60%的儿童性侵案件发生在农村,其中超过70%的案件发生在校园里。
中南大学社会学研究者李斌认为,农村留守儿童较多,这些孩子缺少倾诉和交流的渠道。另外,农村家庭性教育普遍缺失,“家长很少主动告诉孩子,老师如果做出令你不舒服的行为,你可以说不。”由于在源头上,农村教师道德考察缺失;防范环节,农村家庭性教育缺失;监管环节,学校监管机制存在盲点,导致一系列本该扎紧的防护链条却环环失守。而在处置上,封建观念无形中“掩护”了罪恶。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调查显示,性侵案8成为熟人作案,最长的过了20年才被揭发。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妇儿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曾在4年中受理儿童性侵犯个案29起,其中“私了”不成才转公力救助的有7起,为孩子名声及今后生活不愿控告的有9起。
那么,应如何斩断“黑手”,筑起保护孩子的“护栏”?湖南省湘机小学校长刘芳介绍,在一些城市学校已有规定:老师要尽量避免放学后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辅导;学生留校应事先征得家长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师;严禁关门办公,不可全拉窗帘等。她建议,这些规定应尽快在农村学校推行、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律师秦希燕认为,就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层面而言,目前确实存在一些漏洞,包括立法不够全面、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法律责任规定过轻,尤其是刑事打击力度不强,难以有效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应立法取消嫖宿幼女罪,将该罪纳入强奸罪并加重处罚。凡是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定为强奸罪,并加重处罚。”秦希燕说。李斌则认为,加强监管是防范犯罪发生的关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尤其要重视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考察,对于有问题的教师要及时清退。“法律是最后一个手段,是事发之后的惩处。在此之前,从观念教育到监督管理,前两道防线必须筑好。”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袁汝婷李丹/文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