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雪岙村位于村公房前的0.15亩土地被征用,不料在发放征地补偿款时,这块不大的土地冒出了两家主人,他们各说各有理,却没有一家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近日,龙观乡的调解员通过调查、走访,成功划清了上世纪约定的0.15亩土地的归属问题,化解了矛盾。
一块土地两家主人三方当事人
在龙观乡雪岙村,一幢幢落成不久、整齐敞亮的村民公寓让人羡慕不已。可就在今年9月,当新农村建设进展到雪岙村时,却产生了纠纷。位于村公房前的0.15亩土地需要征用,但在落实征地补偿款时,却冒出了两家主人。70来岁的村民张三,说自己是这块地的承包人;村民王五的妻子,则说这笔钱该由他们家领,理由是早在20多年前,他们就用自家的地和别人换得了这块地。
两家各说各的,但谁都拿不出确凿的证据。
村干部去实地查看,发现这块土地好些年都没人打理了,地上的竹子是相邻土地上的竹子生发过去的。相邻的土地,是属于张三的。村干部又翻出尘封多年的土地承包档案,登记的也是张三的名字。
一切似乎挺清楚的了,就在这时王五的妻子搬出了“救兵”李四,让事实变得扑朔迷离起来。无奈,村里只能先扣下补偿款,并向龙观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27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三方给出两个版本
接到求助,调委会主任杨爱国与洪文杰来到村里,主持第一次调解。
调解现场,张三夫妇一口咬定,这块土地的承包权自始至终都是他们家的,只是他们一家在20年前搬到了鄞江镇居住,对留在村内的土地没有关注也未耕作,所以才导致现在土地权属不清。“村里的土地承包档案里,登记的也是我的名字呢!”张三理直气壮,让李四夫妻气愤不已。
根据李四的回忆,1987年,张三家要造房子,就用这0.15亩地和他们家换了茶山附近同样大小的一块地。当时双方都没有去村里做变更登记。
第二年,王五找到李四,希望能用自己家位于种子场的相同面积的土地,来换这0.15亩地。“我们两家是远亲,这块地离他们家近些,换了地能方便他们生产,我自己也不吃亏,就答应下来了。”后来这些年,李四一家就一直在种子场的那块地上耕作。所以,现在被征用的土地就是王五家的。“这 0.15亩土地的具体界址,我真的说不上来。但是我小叔子可以证明,当年有过换地这回事。”因当年的事情全部由丈夫经手,而丈夫已过世多年,王五的妻子对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李四和王五家换地的事实,双方都认可,没有争议。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要搞清楚张三和李四家有没有换过地。”杨爱国在听取各方说法后,明确了矛盾焦点。
由于事情发生的时间太过久远,而且当时都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证据,因此事实的认定非常困难。
调解进入了瓶颈,调解员宣布“休庭”。
多方查证,零碎线索拼凑起事实真相
调委会的工作人员兵分几路,到村里查阅资料、走访邻里群众,又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更多细节,试图找到事实的蛛丝马迹。
杨爱国带着几名调解员去了一趟张三家,得到了一个新的细节。“27年前,我们家要在茶山附近造房子,的确和同村的人换过地。”张三回忆说,“但是没有换那么多,只是和赵六家换过一些。具体多少,我记不清了。”张三所说的赵六,今年已80多岁了。调解员找到他询问当年细节时,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就在此时,另一支调解小组有了新的发现。调解员找到了当时村里的老文书询问。老人家对当年张三家换地盖房子的事情有些许印象。他来到村里存放档案的仓库,在堆积如山的陈年档案中,翻出了1987年张三和赵六家换地的记录。“资料上显示,当年这两家仅仅换了0.05亩地。但是张三家后来造房子的那块地有两三分。中间这些差额,又是跟谁换的呢?显然,张三只和赵六换地的说法,并不能自圆其说。”调解员洪文杰分析说。
经过进一步的走访,调解员从几位年长村民口中得知,20多年前,李四确实在现在被征用的这0.15亩土地上耕种过,耕种了约一年时间。当时张三一家仍住在村里,他们并未因此与李四家发生争执。这个细节,从侧面佐证了土地调换的事实。
多方的调查走访,总算让事实真相变得清晰起来。一周之后,第二次调解如期进行。现场,调解员逐一摆出了解到的各种线索。在事实面前,张三最终当着另外两家人的面,承认了当年与李四家换地的事实,并承认他们的房子就是当年和李四、赵六两家换了地才建起来的。
至此,当年换地的事实已经清晰。几方当事人敲定了调解协议书。协议签订的第二天,王五的妻子从村干部手中拿到了1万余元的征地补偿款。(文中当事人除调解员外均为化名)
陈岚 唐鑫楠 程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