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的老黄(化名)一直在宁波一家设备公司打工。谁知,2014年的一天,老黄在工作中从高处跳下,摔成了高位截瘫,光医药费就花去了150万元。近日,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调解员依法为老黄争取到了200万元赔偿款,帮他度过了难熬的治疗期。
2014年1月的一天下午,老黄在公司的集装箱车上装完货后,想着快点下车,就打算从车身跳到车头平台。车身距离地面4米,车身与车头的距离是1.5米,落差有1.2米。老黄自认身体素质不错,觉得可以驾驭。
但万万没想到,跳下的那一瞬间,老黄的脚被网绳钩住了,直接后翻落在地。经医院诊断,老黄颈骨损伤,致高位截瘫,肌力零级。老黄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四肢已瘫痪,每天只能在重症监护室由专人护理。
一年不到,老黄已花去医疗费150万余元,公司支付了其中105万元,另外45万元还欠着医院。今后的治疗、护理,都需要巨大的开销。于是,公司代表和老黄的妻子、子女一起来到塘溪镇调委会,请求调解。“老黄已经66岁,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他和公司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也不属于工伤。”经过考虑,塘溪司法所调解员黄燕建议,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计算赔偿款。“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老黄的遭遇值得同情,但他本人也有过错。”调解员分析,按照公司的操作规定,当时老黄应该由叉车送回地面,他为求快速下车,采取了冒险的方式,导致意外发生。
最后,在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公司同意赔偿医疗费、伤残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合计200万元———除去先前已支付的105万元和补交给医院的45万元医药费,公司又支付给老黄家人50万元。 陈岚 程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