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法制

求合租的姑娘 原来是“三只手”

  “我是海宁某小学的实习老师,想在市区与女性朋友合租一间套房,有意者请联系……”去年11月1日,林姑娘在一家网站上看到了郑姑娘发布的一条求租信息。
  第二天,林姑娘通过QQ联系到了郑姑娘。林姑娘说,自己租住的是两室一厅的房子,还有一间房子可以住。郑姑娘当即答应,并约好去看房。“房子还不错。”郑姑娘很满意。两人约定,每月郑姑娘需交600块房租,水电费平分。不过,郑姑娘很不好意思地说:“我还没有毕业,是实习老师,这个月把家里给的钱都用完了,房租一周后再给你,行不行?”林姑娘觉得,一个女孩子在外也不容易,当即答应,并将租房大门和房间的钥匙给了郑姑娘。当晚,郑姑娘就搬了进去。
  去年12月8日,林姑娘早上睡过头,走得匆忙,没关卧室门就去上班了。当晚下班回来后,她一打开自己的卧室门,发现柜子明显有人翻过了。一查,800块钱不见了!一同消失的还有合租的郑姑娘。她慌忙报了警。民警到场调查,初步认定合租屋遭遇“家贼”。
  今年1月11日,犯罪嫌疑人郑姑娘落网。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该女子与多起室内盗窃案有关。
  去年10月初,郑姑娘应聘到海宁市区一家企业做淘宝客服,认识了同事小朱。郑姑娘称,自己住的地方离公司很远,热情的小朱便告诉她:“我租的那套房子还有空余房间,我给你电话,你就说自己是203室小朱的小姐妹,问问房东能不能租住进来。”
  郑姑娘来到小朱租住的小区,绕大楼走了一圈,确定没有监控探头后,故意敲门,确认房间无人后,拨通了开锁师傅的电话,谎称钥匙掉了。开锁师傅查看了郑姑娘提供的一张假身份证,用手机拍照后去开了锁。随后,郑姑娘将一台黑色联想笔记本电脑、一枚白金戒指、一床羽绒被、一个电磁炉装进一只储物箱拖出了房间……
  经查,郑姑娘1997年出生,浙江临海人。2013年,因盗窃罪被台州法院判刑。去年6月刑满释放。“自从被放出来后,亲戚朋友们都看不起我,我也很自卑,就跑到了海宁混日子。打工又赚不了几个钱,有时候还被人欺负。去年6月底,我认识了严某,她让我跟着她混,就没人欺负我了。”郑姑娘说,一开始严某对自己还不错,提供住处,并经常带她去吃饭,但是后来就让她去偷东西。
  郑姑娘交代,严某是“大姐大”,“偷来的钱,大部分都装进了她的口袋。”如果不从,严某还直接用烟头烫她的胳膊。民警看到,郑姑娘的手臂上,确实有被烟头烫过的痕迹。
  经初步核查,自去年6月至12月,郑姑娘先后作案5起,盗窃财物2万余元。目前,警方正在加紧抓捕犯罪嫌疑人严某。 李武岐 珀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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