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食品药品安全

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试点工作全省推进

食品企业违法,信贷将受限

  日前,省食安办部署在全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借助金融资源,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与金融权益捆绑,夯实农村食品安全基础。
  去年,省食安办、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会同丽水市政府,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开展试点,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贸市场举办者、经营户等主体纳入实施范围。由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报送”的原则,负责采集报送各类主体的食品安全不良信息。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将实施主体的相关信息录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面向金融机构开放。
  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后,实施主体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被行政执法部门处以警告、立案处罚的,其信用等级评定将被扣分;如被发现有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国家禁用的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的,直接调低信用等级或不予信用评价。金融机构根据实施主体的信用等级,采取降低授信额度、提高贷款利率等惩戒措施,对其信贷行为进行限制。
  据介绍,我省下一步还将继续扩大食品安全违法查处结果的运用范围,对失信单位在评先评优、申报政府资助项目、经营准入、认证管理、专利申请、财政扶持、政府采购、科技奖励、招投标管理、企业标准审核备案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倒逼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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