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浙江河湖库塘要全面清淤

今年落实项目1.7万多个,计划清淤1.1亿立方米

  □本报记者 姚力丹
  本报讯 记者从7月29日召开的全省河湖库塘清污(淤)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共落实清淤项目1.7万多个,计划清淤超过1.1亿立方米。上半年,全省已累计完成清淤8008万立方米。
  我省水系发达,河流干支交错。进入21世纪以来,全省各地结合万里清水河道、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清三河”等工程开展清淤工作。由于我省水域面广量大,类型多样,目前仍有大量的河湖库塘尚未整治,部分水域淤积和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水域环境、防洪排涝、灌溉供水、交通航运等功能,成为建设“两美”浙江、“五水共治”中的短板。
  为此,“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围绕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工作目标,根据全省河湖库塘淤积情况和特点,以清除污染严重水域的淤泥、清除严重影响区域水域功能的淤泥、清除影响居民生活健康的淤泥为重点,全力做好清淤工作。同时明确,平原河网以河道、湖漾为主,丘陵山区以池塘、山塘和小型水库为主,计划清淤3.5亿立方米,清淤河道约2万余公里、湖漾约180处、山塘约3900座、池塘约1.9万处、水库约730座。
  据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我省河湖库塘清污(淤)泥的基础年和启动年。我省已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库塘清污(淤)工作的通知》,制订了《2016年度浙江省河湖库塘清污(淤)实施计划》,组织开展了淤泥分布情况排查工作,全面查清淤泥分布及淤积情况,分河段、湖泊、库塘等水域查明淤积地点、淤积深度、淤积总量等基本情况。同时,我省还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河湖库塘清淤推进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就科学清淤、淤泥处置、资金落实、政策保障、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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