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穿山甲“职称”可否升“正高”

  □庞岚
  2月18日是世界穿山甲保护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亲善大使、美国演员伊恩·萨默海尔德撰文指出,穿山甲的非法交易数量已超过大象和犀牛,居全球之首,种群危在旦夕,一些亚洲穿山甲种群已基本灭绝。他呼吁国际社会打击穿山甲非法交易。
  一边是穿山甲种群越来越少,一边是前些日子被媒体热评的“穿山甲公子”“穿山甲公主”。细细想来,吃穿山甲等野味的人基本上只有两种,一种是迷信其特殊的药用价值,觉得别的药治不了我的病,只有穿山甲之类的偏方才管用;另一种则是炫耀特权或金钱的人,认为能吃到别人吃不着的东西很牛、很了不起。至于迷恋穿山甲、真觉得这东西好吃到极致,吃了这顿想下顿的人,恐怕少之又少。
  其实,科学家早已研究证明,穿山甲的鳞片是其皮肤的衍生结构,和人的指甲、猪牛羊的蹄子属于一类东西,同为哺乳动物,穿山甲的肉也并没有比牛羊肉更有滋补作用。说穿山甲鳞片“败火”,其实效果还不如绿豆汤……
  此外,野生穿山甲携带大量寄生虫和病毒,而一些倒卖穿山甲的人为了卖相好还为其注入镇静剂、防腐剂,所以,指望穿山甲治病、补身的人,很可能反倒受其害。
  至于吃穿山甲来炫耀的后果,我们也都看到了——公众并不会对那些炫富、炫权的人满心艳羡,更不会对乱吃野味的做法点赞,而是会觉得这种行为很低级、没品位,甚至会刨根问底、“人肉搜索”,帮助执法部门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我们必须注意到,近年国内已罕有野外穿山甲观测报告,即使是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现的也都是过去的旧洞。据统计,20世纪60年代至2004年,我国境内的穿山甲数量减少了89%到94%,目前国内唯一的稳定种群只在台湾才有。学界表示,穿山甲野外种群之少,已支撑不起一个科研队伍。
  这也提醒我们:野生动物保护等级制度应是动态的——倘若穿山甲真的濒临灭绝,那就应将它从二级保护动物升格为一级;倘若某种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大增,有破坏生态平衡的危险,也不妨适当降格,允许适度捕猎。
  去年9月,第17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方大会达成一致,同意将穿山甲提升至最高保护等级,禁止对穿山甲制品的一切国际商业贸易。对此,我国也应及时与国际接轨,研究一下是不是在禁止食用穿山甲的基础上,也对药用加以限制。
  此外,为了拯救穿山甲,对于穿山甲人工饲养、野外放生工作的支持,也应该更加给力。只有多管齐下,才能确保在世界灭绝动物的墓碑上,不会再增加穿山甲这个名字。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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