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副教授刘道前近日撰文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为了预防、制止和打击此类犯罪,公安部协同其他部门抓住电信网络诈骗中“个人信息和财产”两个关键要素,建立跨领域、全流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机制,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增长的态势。但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是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改变这一现状,建议从两个方面完善被害人财产权保障制度:一是在不改变立案标准的前提下,建立全国性被害人信息收集平台。无论针对被害人诈骗的金额及次数是否达到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受理机关都应予以登记,并采集所有与该案件相关的信息。通过建立被害人信息收集平台,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串并案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在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实行第三方托管制度,并设立一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该部分财产优先用于民事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然后再用于支付罚金或执行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