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近日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底前,我国将在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届时我国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意味着什么?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杨海英说,2020年底前,我国将在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根据方案,在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的城区范围内,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主体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强调政府主导,坚持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巡视员冯良说,生活垃圾分类不能一蹴而就,首先要在有条件的地区对企业和公共机构实施强制分类,对居民则以引导分类为主。
2016年底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提出推进六大民生工程,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位列其中。会议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根据方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说,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将倒逼前端立法、制度、规范不断完善,带动后端资源化产业发展,最终有助于实现垃圾减量的目标。“垃圾分类要持之以恒推进。其成效高低和进展快慢,最终取决于社会治理水平提高和全民参与的深度。”
(据新华社 安蓓 王优玲/文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