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法制

淳安5个村民捕了88只“黄蛤”,如今面临刑责——

这种小动物别吃更别捕

  •   立春过后,天气将逐渐转暖,山里的“黄蛤”陆续下山产卵。“黄蛤”学名为中华蟾蜍、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同样受法律保护。
      前几天,淳安县左口乡就有5位村民因为晚上抓“黄蛤”准备当宵夜下酒菜,结果被抓了。
      笔者从淳安森林公安局获悉,1月30日晚,淳安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淳安县左口乡塘边村有人捉了很多“黄蛤”。值班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当场抓获了5名嫌疑人员,现场查获被宰杀的“黄蛤”88只。
      这5名嫌疑人都是附近村民,经常在一起喝酒。当晚,他们临时兴起,决定去村边的水塘小溪里捉些“黄蛤”尝尝鲜。说干就干,5个人在附近山上找了1个多小时,收获不小。没想到刚宰杀好“黄蛤”还没下锅,就被民警拦下了。
      因88只“黄蛤”都已被剥皮宰杀,需待有关部门鉴定后,警方再对此案作进一步处理。
      “很多人知道捕猎癞蛤蟆、青蛙等不对,但并未意识到这一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蟾蜍虽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办案民警说,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对于“三有动物”,根据刑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私自捕捉20只(条)就要立为刑事案件,私自捕捉50只(条)以上就是重大案件,私自捕捉100只(条)以上就是特大案件。
      警方希望广大群众能以这次的案例为鉴,知法懂法不犯法。此外,警方还提醒,蟾蜍体内的一些组织器官本身就含有毒性,处理不好的话,食用之后可能会发生中毒。而且在蟾蜍体内还有一种双槽蚴寄生虫,这种寄生虫不易被高温杀死,人吃了含有这种寄生虫的肉后,可能会导致双槽蚴在人体内寄生,带来病痛。所以这种“野味”还是不要吃为好。 卢强军 陈洋根
    资料照片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