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杭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再升级

  □本报记者 杨凌紫
  本报讯 记者日前获悉,杭州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把统筹推进城乡就业作为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强调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发展。
  新政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依法为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可给予每年2000元/人的补贴,其中属于吸纳对口支援(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给予每年4000元/人的补贴。鼓励金融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优先支持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农民工职业培训全覆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展农民工就业创业渠道。
  新政要求,落实国家东西部就业扶贫协作部署,引导农村劳动人口有序流动,鼓励各区(县、市)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就业扶持政策范围。新政加大了创业资金扶持力度。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经认定,可给予企业连续3年(依次为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创业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多渠道就业,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经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杭缴纳社保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享受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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