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军
本报讯 全国首个《河长制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和《湖长制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最近在绍兴市同时发布。两个“标准”明确,将河、湖长履职纳入地方党政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对造成水域面积萎缩、水体恶化和生态功能退化等生态环境损害的,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
目前,绍兴市共有市、县、镇、村四级河、湖长11276名,实现了河、湖长在绍兴水域的全覆盖。两个“标准”对河长和湖长的管理要求、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巡查要求等事项,进行了界定和明确,成为全市各级河、湖长履行职责的行为规范和操作标准。
据悉,两个“标准”设置了具体的河、湖长职责和工作内容,各有9个大项若干小项。设置了五级体系,鼓励公众参与,鼓励设置民间河、湖长。不管是河长还是湖长,都要设置相应一级的河道警长,都对“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源一策”及“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作出明确要求。
同时,对河、湖长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系统规定,主要包括统筹协调、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对巡河要求则包括水体保洁、水体异味、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涉水告示设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