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我省出台小微企业园建设激励政策

入选地将获得5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扶持

  □本报记者 徐碧芳
  本报讯 小微企业是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通过竞争性分配,在全省择优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打造一批以生产制造类为主的升级版小微企业园,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将分两批实施。2019年,对首批列入实施名单的县(市、区),省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专项激励资金。2020年,继续择优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第二批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立足当地产业基础和特色,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微企业园,提升产业集聚度;建设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向小微企业园延伸覆盖;引入第三方服务资源,合作提供各类专业服务;创新融资服务模式,引入多元化融资渠道,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科学制定小微企业入园标准和条件,以“亩均效益”为导向,实施入园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和提质增效行动,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一批“小升规”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隐形冠军”等优质企业。
  到2020年,纳入实施名单的县(市、区)要实现小微企业园公共服务全覆盖,园区服务功能达到3项以上,亩均税收和销售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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