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法制

车藏古玩惹贼心小伙窃取被判刑

  很多人在洗车的时候,由于自己有事或不想长时间等待,常常会把车钥匙交给工作人员,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会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近日,浦江一洗车店工作人员陈某因洗车时窃取车上的古玩,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3万元。
  贾某是一位古董爱好者,平时会收集各种奇珍古玩。不但家中有珍藏,连车上都会放一些。今年1月底,贾某想洗车,于是把车停在了某洗车店里。由于临时有事,他把车钥匙交给了洗车店工作人员陈某就走了。
  陈某在清洗后备箱的时候,无意间打翻了一个盒子,掉出一块明代银元宝,一枚中华民国二十二年孙中山头像银元,一枚宣统元宝银元。陈某趁人不注意将这些古玩捡起藏到了自己衣物堆中。当天傍晚贾某开车回家后,发现车内的明代元宝、两块银元不翼而飞便报了警,民警通过监控视频发现陈某行迹可疑。1月30日,陈某被抓获归案。
  3月15日,经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3万元。
  分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何认定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经浦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古玩价值总计人民币13350元。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中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洗车时要提高防盗意识,选择专业洗车店,不要进无证经营、用人不当、管理不善的路边洗车店;不能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洗车时最好做到汽车不离开自己的视线。 章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