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周刊

国土部:

禁止分期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一些开发商只缴了部分出让金就分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再用该土地使用权证申请土地抵押贷款,进行滚动开发,容易造成拖欠土地出让金,引发金融风险,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新规定,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但地方政府不得为开发商分期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可以防止开发商以少量资金囤积大量土地牟取不当利益,同时,避免开发商在未缴清土地价款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出售房地产,保护购房者利益。
  该负责人表示,对列入年度供地计划的廉租住房用地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要优先安排、优先供应。对没有完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年度供地计划的,第四季度不得供应其他商品住宅用地。
  (摘自《北京晨报》王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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