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农民信箱

村级组织应避免举债办实事

  编辑同志:
  近段时间,笔者在下乡时了解到,一些村的村干部存在着为追求政绩,而不顾及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实际,举债办实事,搞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象。
  据一位乡镇主要领导说,他们镇里有一个村一下报了3个修路项目,资金起码要好几十万。而该村集体经济很薄弱,如果勉强实施肯定是难度很大的。可该村干部说,只要上面能立项补助部分资金,缺额部分可以借钱负债来完成。
  我们认为,村干部这种为民办实事的积极性是可以肯定的,但要量力而行。虽然需办的实事大多是村民提出来的,并经过村民代表讨论表决,但作为村主要领导要引导好,根据现有条件一项一项逐步解决。如果一下子要办几项实事,可能会给村里带来十几万、几十万的负债。这些债务如何还清,如果在任期内无法还清怎么办?这些问题如不统盘考虑,势必会引发新的矛盾,产生不和谐的因素。因此,建议各地要尽量避免负债办实事的做法。
(常山读者 吴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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