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结构调整不要走回头路

  □吴文化
  今年春播季节,笔者在“镰刀弯”地区调查时发现,农民种植意向有从其他作物向玉米回流的倾向。原因有二:一是玉米价格反弹和部分农产品价格低迷,二是农民不知道种什么能对上市场的路子。
  的确,农产品价格特别是粮食价格对于农民收入和种植积极性有重要影响。但也要看到,玉米市场供求的基本面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这轮局部、暂时的反弹没有实际支撑,市场变脸随时可能出现。所以,各级农业部门的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必须深刻把握结构调整的内涵,认清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趋势,适应新时代工作职能的转变,打造好精准的政策工具,才能避免结构调整走回头路。
  首先,要深刻把握结构调整的内涵。与以往的结构调整不同,这次调结构是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展开的,其目标是增加农产品中高端供给,减少低端供给。因此,不能套用调产业的老方法、老手段,不能觉得就是品种之间的简单切换,而要在产品开发和品牌打造上想办法、下功夫。同时,考核手段也要推陈出新,要将作物质量的提升作为考核标准,将调入作物和调出作物的产出效益比作为衡量结构优化与否的指标;要把中高端供给能力作为结构是否调优调好的标准。
  其次,要深刻领会新时代农业农村部门职能转变的意义。无论是传统小农、还是部分地方农口部门,在计划经济时代和短缺经济时代的长期发展中,养就了只埋头生产的习惯。但是,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管理部门的职能已发生了质的改变,不仅要引领农民产得出、产得好,还要引导农民卖得了、卖得好。同时,农业生产周期长,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一个新的种植品种从形成产业到开发出产品、再到形成盈利能力,需要用时间去换取空间。因此,只靠农户的力量和经营主体单打独斗去调结构,很难完成。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要有扶上马送一程的政策储备和引导帮助农民开拓市场的能力。
  第三,要深刻认识到调结构是能力建设。农民是结构调整的主体,传统小农长期存在是我国的国情和基本农情,让一个传统小农变成既会生产还会销售的商品小农,目前看来不仅难度大,而且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因此,调结构是为生产小农赋予流通能力的一个过程。基于这样的认识不难判断,调结构不能是生产环节的独角戏,而是流通、生产等农业供应链各环节的大合唱。要引导流通类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入到结构调整的队伍里,通过订单农业方式或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方式,实现小农与流通市场的有效衔接,帮助小农树立用市场指导生产的理念,激发他们主动将结构调优的内生动力。
  调结构是手段,不是目的;是过程,不是结果。结构调整的目的是农业质量和效益的提升,结果是农民和农业的全面发展。所以,深刻把握结构调整的真正内涵,全面创新结构调整的办法任重而道远。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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