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把握三个重点

  □姜长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国情农情,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高质量发展。其一,要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既要解决好“物”的问题,又要解决好“人”的问题;既要继续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又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特别是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其二,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要求。在这一过程中,要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将提升农村人力资本质量与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起来,通过完善农村发展的要素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更好地提升农业农村发展的质量、效率和竞争力。
  其三,要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能力,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有鲜明的目标导向,又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在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上想办法、求突破,进一步调整理顺工农城乡关系,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源条件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信息流通等方面的短板,真正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要按照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在资源要素双向流动的基础上,加强城乡功能连接,深化城乡专业化分工,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乡村振兴化解城乡二元体制机制矛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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