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土地经营补偿款对于村民来说是笔不小的数目,但随之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陕西宝鸡金台区龙泉小学4年级学生李子怡致信《人民日报》为自己和母亲讨要土地补偿款一事近日引起关注。
据了解,李子怡的父亲刘洪涛2000年6月和李小娟离婚,法院判决李子怡由李小娟抚养。该村党支部书记白文兴认为,李小娟与女儿李子怡的户口虽在太平堡村,但一直未在村上居住(属人户分离),按照村民大会通过的分配方案,李子怡和李小娟均不具备参与征地款分配的条件。金台区相关领导表示,类似李小娟的问题在农村很多,都是村民离婚或者出嫁以后,户口一直没有迁出。按照法律应该享受村民待遇,但现在是村民自治,村民不同意,地方政府也没办法。
一边是有户籍难获补偿款,另一边却是一些村干部通过虚列占有土地人口,套取土地补偿款。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对村干部犯罪调查报告显示,村干部涉“土”犯罪近两年来出现上升,除了将代管的土地补偿款直接挪用或贪污外,一些村干部采取虚列占有土地人员的手法冒领补偿款。而一些开发商为开发项目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也开始向村主任、村委会、改造办等人员行贿。
(摘自《检察日报》岳红草/文200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