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防止利益冲突”首次写进中央文件

  日前,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干部庄德水表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这在党中央的文件中尚属首次,它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新的政策思路。”
  庄德水表示,所谓的“利益冲突”是一个特定的廉政概念,是指公职人员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由于受到其私人利益因素的干扰,并且不采取相应的处理举措,以致价值判断和政策取向偏离公共利益要求,发生私人利益与其公职所代表的公共责任相冲突的情境和行为。“若不加以及时合理解决,任其发展,就会发生腐败。”庄德水介绍说,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利益冲突是产生腐败的重要根源,管理和防止利益冲突是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前瞻性策略。
  (据中新网 王治国/文2009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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