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专家提出:巧用龙头企业调控物价

  日前,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研究报告新闻发布会上,有专家提出,龙头企业在产品的价格上更有决定权,也承担着稳定物价的社会责任,在特殊时期对于稳定物价和居民生活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部门应善用龙头企业稳定物价。
  据了解,在农业部的支持和国际扶贫与发展机构乐施会的资助下,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自去年开始对全国46家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认知和覆行情况,进行调研后编著该报告。
  在全球化的条件下,中国传统小规模农场很难与跨国农业企业竞争,这更给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出了挑战。报告指出,农业产业化经营被作为应对挑战的一个思路,而龙头企业又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龙头企业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等方面担负重要的社会责任,应该有更大作为。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在会上建言,每年可从国家财政里拿一笔资金,对龙头企业覆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资助,但是企业必须有一个承诺,发挥政府、媒体和消费者的三方监管,形成一种示范带动作用。
  报告还指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至少还要覆行其他五大社会责任: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践行生态农业、为农民提供符合劳工标准的就业机会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等。
(摘自《新农村商报》汪名立/文 201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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